讀者問
人必須結婚才能得到快樂嗎?
聖經有沒有說,人必須結婚才能活得幸福快樂、心滿意足?有些聖經記載看起來好像支持這個看法。為什麼這樣說呢?
創世記記述,上帝認為第一個人亞當「獨自生活不好」,於是造了夏娃作為亞當「相配的助手」。(創世記2:18)這個記載可能會讓我們以為,一個人除非結婚,否則人生就有所欠缺,不夠圓滿。另外,聖經中也有不少記載把婚姻描述為上帝所賜的福分和快樂的來源,路得的故事就是其中一個例子。
可是,這些記載是不是要告訴我們,今天的基督徒必須結婚生子,才能活得快樂、滿足,人生才能圓滿呢?不是的。請想想,耶穌基督一生都保持獨身,但世上再沒有誰比耶穌活得更心滿意足,也沒有誰的人生比他的更圓滿。耶穌是史上最有智慧的人,他也完美地反映出「快樂的上帝」耶和華的特質。(提摩太前書1:11;約翰福音14:9)這位既快樂又有智慧的導師曾經指出,人怎樣才能在這個不完美的世界得到幸福快樂,當時他並沒有提到結婚這件事。(馬太福音5:1-12)
這樣說來,聖經是不是在這件事上自相矛盾呢?當然不是。我們要明白聖經的觀點,就必須了解婚姻在耶和華的旨意中所發揮的作用。上帝設立婚姻,是要讓人得到快樂,跟配偶互相扶持,享有親密的關係。除此之外,也是為了達成他的某些旨意。舉個例,上帝對亞當和夏娃的旨意是要他們「繁衍增多,遍滿地面」。(創世記1:28)亞當和夏娃都不能獨自完成這個任務,而必須有配偶幫助才行。
以色列人還是上帝子民的時候,上帝也讓他們通過結婚和生育兒女來達成他的某些旨意。他定意要以色列成為人口眾多的國家,這樣他們就不致被敵國吞滅。此外,他也定意讓以色列的猶大部族產生救主彌賽亞,這位救主會幫助那些對上帝有信心的人擺脫罪和死亡。(創世記49:10)因此,誠心崇拜上帝的以色列婦女都非常看重結婚生子這件事,要是不能結婚或生孩子,她們就會感到很羞恥、很難過。
今天又怎樣?現今地上已經有很多人,基督徒還須要聽從上帝給亞當和夏娃的吩咐,為了「繁衍增多,遍滿地面」而結婚生子嗎?不須要。(馬太福音19:10-12)另外,既然救主已經出現,上帝就無需再保護那個產生救主的民族了。那麼,基督徒該怎樣看結婚和獨身呢?
聖經指出,婚姻和獨身都是來自上帝的恩賜或禮物。一份禮物可能適合某個人,但對另一個人也許就不太合適。婚姻是上帝設立的,可以讓人得到配偶的愛和陪伴,也能給孩子一個安穩的家。不過,聖經也很現實地說,在這個不完美的世界裡,結了婚的人會遇到難題,「身受患難」。至於獨身的人,耶和華認為他們無需為自己的情況感到羞恥或難受。相反,他的話語聖經指出,獨身的人擁有一些有利條件,是結了婚的人所沒有的。(哥林多前書7:28,32-35)
由此可見,聖經對結婚和獨身有很合理的看法。創立婚姻和家庭的耶和華希望所有事奉他的人,無論是結了婚的還是單身的,都活得幸福快樂、心滿意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