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知唔知道?
猶太人嘅乜嘢習慣導致耶穌譴責發誓?
根據摩西律法,猶太人有時都會發誓。不過,耶穌嗰個時代嘅人為咗證明自己講嘅話係真嘅,就喺日常生活中經常發誓,呢種做法毫無意義。所以,耶穌兩次譴責佢哋,而且教導佢哋話:“你哋嘅話,係就應該話‘係’,唔係就應該話‘唔係’。”(馬太福音5:33-37;23:16-22)
《新約神學詞典》(英語)話:“猶太人經常通過發誓去證明佢哋所講嘅話係真嘅”,通過《塔木德》可以睇出呢一點,因為呢本書非常仔細噉列出邊啲誓言可以生效,邊啲可以作廢。
唔係只有耶穌譴責人濫用發誓嘅行為。例如,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提到一個猶太教派,話:“佢哋會避免發誓,因為佢哋覺得發誓比作假見證嘅罪更加嚴重,佢哋覺得如果一個人要用發誓嚟證明自己講嘅話係真嘅,噉佢就已經有罪嘞。”同樣,稱為“便西拉智訓”,或者“德訓篇”嘅猶太次經嘅23:11講:“一個人經常發誓嘅話,佢嘅内心已經犯罪。”如果我哋總係講真話,就唔使通過發誓嚟證明自己講嘅話係可信嘅。難怪耶穌譴責嗰啲濫用發誓嘅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