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来函
一个基督徒喺唔正当嘅情况下同一个异性一齐过夜,系咪会构成须要采取司法行动嘅罪行?
冇错,如果有充分嘅情况证据显示当事人有性不道德嘅行为,而冇可以减轻罪责嘅因由,就要根据情况证据成立司法委员会。(哥林多前书6:18)
长老团喺决定成立司法委员会之前,会认真衡量每一种情况。例如:呢两个人系咪拍紧拖?佢哋有冇因为两个人之间嘅行为而受过劝告?乜嘢情况导致佢哋要一齐过夜?佢哋系咪事先计划好嘅?佢哋系咪可以选择唔一齐过夜?系咪情有可原,例如遇到一啲无法预料嘅事,或者突然发生紧急事故导致佢哋不得不一齐过夜?(传道书9:11)佢哋一齐瞓抑或分开瞓?因为每种情况都唔一样,长老团可能仲要考虑其他相关嘅因素。
确认事实之后,长老团就会决定系咪要对当事人采取司法行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