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的本質是什麼?
聖經的觀點
上帝的本質是什麼?
聖經說:「上帝是個靈,崇拜他的,必須用心靈按真理崇拜他。」關於上帝以什麼形式存在,他的本質是什麼,這句話顯示了一個基本真理——上帝是個靈!(約翰福音4:19-24)可是,聖經中那些描述上帝的經文,卻使人覺得上帝是一個有思想感情的個體。此外,上帝還有一個名字,他的名字是耶和華。(詩篇83:18)
對於上帝的本質,有些閱讀聖經的人感到迷惘。既然上帝有個靈的身體,而不是血肉的身體,為什麼很多經文描述上帝時,都讓人以為他有眼睛、耳朵、鼻子、心臟、手臂、手指、手和腳呢? *聖經說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,有些人可能因而推斷上帝有個跟人一樣的身體。我們多看些經文,多加沉思,就可以清楚知道上帝的本質,而不再疑惑。(創世記1:26)
為何聖經說上帝有人的特徵?
為了幫助人明白上帝的本質,聖經執筆者在上帝啟示下,描述全能的上帝時給予上帝人的特徵。學者稱這種修辭法為「人格化」,即「賦予神……以人形或人性」。聖經執筆者使用這種修辭法,反映出人類的語言有欠缺,不足以貼切地描述真神耶和華。使用「人格化」的目的,是要以人類可以理解的方式去表達上帝的本質。所以,每當經文說上帝有人的特徵時,我們不該按字面意思來理解,就好像每當經文說上帝是「磐石」、「太陽」或「盾牌」時,我們也不會按字面的意思去理解一樣。(申命記32:4;詩篇84:11)
同樣,為了表達人類在若干程度上反映出耶和華那些完美的特質,聖經說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。很明顯,這並不是說人是靈體,也不是說上帝有個像人一樣的身體。
上帝是男性還是女性?
當聖經說上帝有人類的特徵,我們不該按字面的意思理解。同樣,當聖經談到上帝時用陽性詞表達,我們也不該因而認為上帝是男性。人類的語言只把生物分為陰陽兩性,這反映出語言方面的限制,所以無法充分描述全能的上帝耶和華。
聖經說上帝是我們的「父親」,這幫助我們明白上帝好比一個仁愛的父親,他不但賜給我們生命,還關心和保護我們。(馬太福音6:9)這並不表示,我們應該認為上帝或天上其他靈體不是男性就是女性,他們沒有性別之分。有趣的是,聖經指出那些蒙召跟基督一起繼承天上王國的人,並沒有期望自己成為上帝榮耀的屬靈兒子時,還會保留原來的性別。使徒保羅提醒他們,當他們成為上帝榮耀的屬靈兒子時,是「不分男人或女人」的。此外,聖經說他們是綿羊羔耶穌基督的「新娘」,這是比喻上的說法。這一切都說明,每當經文說上帝、他的獨生子耶穌和其他靈體有人的特徵時,我們都不應該按字面意思來理解。(加拉太書3:26,28;啟示錄21:9;約翰一書3:1,2)
聖經執筆者明白男性擔任的角色,所以描述上帝時會用男性來表示。男性克盡厥職的話,就能真實地反映出耶和華對地上兒女所懷的關愛。(瑪拉基書3:17;馬太福音5:45;路加福音11:11-13)
上帝最顯著的特質
雖然至高的主宰耶和華是個靈體,但他絕非高不可攀、神秘莫測或者不樂意跟人溝通。雖然他是個靈體,但只要心地正直的人想要認識他,就可以認識他。上帝充滿愛心、大有能力、智慧超凡、大公無私,這些特質都是清楚可見的,從他所造的東西就可以看出來。(羅馬書1:19-21)
然而,上帝的本質主要來說就是愛心,這是他最顯著的特質。上帝的愛心無與倫比,以至他被稱為愛的化身。(約翰一書4:8)上帝的愛心融合了一些特質,例如慈悲、堅忍和樂於寬恕。(出埃及記34:6;詩篇103:8-14;以賽亞書55:7;羅馬書5:8)耶和華的確是一位有愛心的上帝,他鼓勵我們親近他。(約翰福音4:23)
[腳注]
^ 4段 請看創世記8:21;出埃及記3:20;15:8;31:18;撒母耳記上8:21;約伯記40:9;詩篇10:17;18:9;34:15;箴言27:11;以西結書8:17;撒迦利亞書14:4;路加福音11:20;約翰福音12:38;羅馬書10:21和希伯來書4:13。
你有沒有想過……
▪ 上帝的名字是什麼?——詩篇83:18
▪ 上帝最顯著的特質是什麼?——約翰一書4: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