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孕是否不道德?
聖經的觀點
避孕是否不道德?
你對這個議題有什麼看法?對已婚的人來說,避孕是不對的嗎?你同意與否,很可能視乎你的宗教信仰而定。天主教主張,任何阻止受孕的行為「在本質上都是邪惡的」。天主教的教義主張,所有夫妻間的性行為,必須容許自然受孕。因此,對天主教而言,避孕「在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」。
許多人認為這個觀點很難接受。《匹茲堡郵報》的一篇文章報導,「美國的天主教徒中,超過四分之三認為,教會應該容許人避孕……。每天都有很多人不理會這項禁令」。琳達有三個兒女,她不認同天主教的主張,並且公開承認有使用避孕用品,說:「說句良心話,我根本不覺得自己有罪。」
上帝的話語在這方面怎樣說呢?
生命無價
上帝認為嬰孩的生命是寶貴的,甚至剛成孕的胚胎他同樣珍視。大衛王在聖靈啟示下寫道:「我在母親腹中,你就一直覆庇我。……我還是胚胎的時候,你的眼睛就看見我了。……我百體受造的日子都已經記在你的冊上了。」(詩篇139:13,16)當卵子受精時,生命就已形成了。摩西律法指出,如果有人傷害了孕婦的胎兒,他就要承擔責任。出埃及記21:22,23指出,假如有 兩個人彼此爭鬥,導致懷孕的婦人或者腹中的胎兒死亡,這個案件就必須交給審判官。審判官會衡量當時的情況,以及犯案的人是否蓄意傷人,然後作出裁決。犯案的人可能要「以命償命」。
這些原則可用來衡量,應不應該採用某些以人工流產方式避孕的方法。人工流產方式的避孕法,跟聖經尊重生命的原則並不一致。然而,大多數的避孕方法,並非採用人工流產的方式,那麼可以採用這些避孕法嗎?
聖經沒有吩咐基督徒必須生兒育女。上帝對地上第一對男女和挪亞一家說:「要繁衍增多,遍滿地面」,但上帝卻沒有吩咐基督徒要這樣做。(創世記1:28;9:1)因此,已婚的夫婦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生孩子、生多少個孩子、或什麼時候生。同樣,聖經也沒有譴責避孕。因此,從聖經的觀點來看,已婚的人選擇一些非流產的方式避孕,這純屬個人的私事。既然如此,為什麼天主教會要譴責人避孕呢?
上帝的智慧與人的智慧
據一些天主教的文獻解釋,在公元2世紀,有些自稱為基督徒的人,採納了斯多葛派(禁慾主義者)的一項規條:夫妻間行房的惟一合法目的,就是傳宗接代。這個看法的理據其實是來自哲學思想,而非基於聖經。既是這樣,斯多葛派的觀點就是出於人的智慧,而非上帝的智慧。這個理論一直延續了多個世紀,期間還有一些天主教神學家把這個理論加以補充和延伸。 *久而久之,這個理念也就成了天主教的道理:夫妻若單單為了性愛歡愉而行房就是罪。於是這些神學家說,夫妻間的性行為要是排除了懷孕的可能性,這種性關係就是不道德的。然而,這不絕是聖經的主張!
聖經的箴言把夫妻間從性關係而得的快樂,以詩歌體的形式描述出來:「你要喝自己的池水,飲自家的井水。要讓你的水泉蒙福,要跟你年輕時所娶的妻子同樂。她好像可愛的母鹿,有如山上優雅的母羊。但願她的胸脯叫你時時陶醉,她的愛情使你常常著迷。」(箴言5:15,18,19)
夫妻間的性關係是上帝的恩賜,不過,生兒育女卻不是性行為的惟一目的。性行為也讓夫妻藉此互相表達溫馨的愛意。因此,假如一對夫婦決定使用某種方式避孕(非流產的方式),那麼其他人就不該妄自批評。(羅馬書14:4,10-13)
[腳注]
^ 11段 據《新天主教百科全書》記載,歷史上只有公元13世紀的教宗格列高利(國瑞)九世,曾立法禁止避孕,該百科全書指這是「首宗由教宗立法,禁止全民避孕」的事件。
你有沒有想過……
▪ 基督徒夫婦假如選擇避孕,必須謹記什麼事?(出埃及記21:22,23)
▪ 一對夫婦假如選擇避孕,其他人該怎樣看這件事?(羅馬書14:4,10-13)
[第11頁的精選語句]
上帝對地上第一對男女和挪亞一家說:「要繁衍增多,遍滿地面」,但上帝卻沒有吩咐基督徒要這樣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