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給父母
8以身作則
這意味著什麼?
以身作則意味著父母用自己的行為給孩子做榜樣。例如,你希望孩子做個誠實的人,但當有人敲門而你又不想見他時,就叫家人說你不在家。孩子無意間聽到你說謊,就很可能也會變得不誠實。
「如果我們自己不做,卻常常要求孩子:『按我說的去做!』,孩子不但不會聽,反而會說你言行不一致。他們就像一塊海綿,我們說的話、做的事都會被他們『吸收』,對他們造成或好或壞的影響。」——戴維
聖經原則:「你宣講『不可偷竊』,自己竟然偷竊嗎?」——羅馬書2:21
為什麼要以身作則?
不論是對年幼的兒童,還是十幾歲的孩子,父母的影響力都是最大的,甚至比孩子同齡人的影響力還大。因此,為了幫助孩子走正確的道路,你的角色最重要。當然,你要以身作則才能扮演好這個角色。
「孩子就是這樣,有時我們說了很多遍,也不知道他聽沒聽進去,但是只要我們的言行不一致,他們就肯定會指出來。其實孩子會留意我們做的每一件事。」——妮科爾
聖經原則:「從上頭來的智慧……不虛偽。」——雅各書3:17
你可以怎麼做?
反省自己你經常看什麼娛樂節目呢?你怎樣對待配偶和孩子?你的朋友是什麼樣的人呢?你考慮他人的感受嗎?總之,你做得怎麼樣?你給孩子提出的要求,自己做到了嗎?
「我和丈夫不會要求孩子去做我們自己也做不到的事。」——克麗斯丁
做錯了就要道歉孩子知道你是不完美的。無論是對配偶還是孩子,你都要及時承認錯誤,說聲「對不起」。這樣就是給孩子上了寶貴的一課,讓他們學會誠實和謙卑。
「如果我們做錯了,就需要讓孩子聽到我們承認錯誤,聽到我們的道歉。否則,他們學到的就是隱瞞過錯。」——羅溫
「父母對孩子的影響力最大。我們樹立的榜樣對他們來說就是最好的教材。在孩子面前,我們彷彿是一本展開的書,他們隨時都可能從我們身上學習。」——溫德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