妇女——上帝真的关心她们吗?
“罪始于一个女人。就是因为女人,我们人人都必须死去。”——《德训篇》,公元前2世纪的次经
“你是魔鬼用来引诱人的工具,你摘下了禁果,你是第一个违犯上帝律法的人……你轻易地毁去了按上帝形像造的男人。”——《关于妇女的衣着》(公元2世纪),神学家德尔图良着
以上这些古老的话都不是来自圣经的,但多个世纪以来,人们常常用这些言论来支持歧视妇女的做法。甚至到了今天,仍然有些思想极端的人引用宗教经典来证明男人有权辖制女人,并声称人类的难题都是女人之过。上帝真的定意要女人被男人鄙视和欺负吗?让我们看看圣经怎么说。
女人被上帝咒诅了吗?
不是。上帝咒诅的是“最初的蛇,叫做魔鬼”。(启示录12:9;创世记3:14)上帝说亚当会“管辖”他的妻子,意思并不是他赞同男人辖制女人。(创世记3:16)他其实是在告诉第一对男女,他们犯罪会导致的恶果是什么。
因此,男人欺负女人不是上帝的旨意,而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犯罪倾向直接促成的。另外,说女子必须被男子辖制来补偿她最初所犯的罪,这也不是圣经的主张。(罗马书5:12)
上帝将女人造成比男人低等吗?
不是。创世记1:27说:“上帝照自己的形像创造人,就是照上帝的形像把人创造出来。上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。”因此人类一被创造出来,不论男人还是女人,都有能力反映上帝的各种特质。虽然亚当和夏娃的身体构造和气质各有不同,但造物主给予他们同样的任务和权利。(创世记1:28-31)
创世记2:18)“助手”一词也许会令人以为女人比男人次等。可是,“相配的助手”的希伯来语原文,也可以翻做“地位相当的人”。我们可以用外科医生和麻醉科医生之间的关系打个比喻。进行外科手术时,两位医生都必须在场,缺一不可。虽然施行手术的是外科医生,但他是不是比麻醉科医生更加重要呢?当然不是。同样道理,上帝创造男人和女人,是要他们紧密合作,而不是彼此竞争。(创世记2:24)
上帝创造夏娃之前,说:“我要为他[亚当]造个相配的助手。”(什么显示上帝关心妇女?
上帝预见人类堕落犯罪后,男人会怎样对待女人,所以他很早就给人类一些指引去保护妇女。作家洛尔·艾纳尔在她所著的《妇女在圣经中的地位》一书中,谈到耶和华上帝于公元前16世纪颁给以色列人的那套法律,即摩西律法。艾纳尔说:“摩西律法中涉及妇女的条例,大多是为保护她们而定立的。”
举个例说,摩西律法吩咐人不但要孝敬父亲,也要孝敬母亲。(出埃及记20:12;21:15,17)这套律法也规定人要顾及怀孕妇女的安全。(出埃及记21:22)今天,世上有很多地方的法律都没有保障妇女的权益,相比之下,上帝的律法仍然优越得多。我们还可以从其他方面看出上帝关心妇女。
律法显示上帝对妇女的看法
摩西律法让以色列人,不论男女,都在身体和道德上得到许多益处,也能帮助他们亲近上帝。他们服从这套律法,上帝就会“抬举[他们],胜过地上的万族”。(申命记28:1,2) 在摩西律法中,妇女有怎样的地位呢?请留意以下几方面:
1.享有一定的自主权跟古代许多民族的妇女不同,以色列妇女享有相当程度的自由。虽然律法给予丈夫一家之主的角色,但妻子得到丈夫信任的话,就可以衡量田产,买下田地,栽种葡萄园。她们如果懂得纺织,甚至可以经营自己的生意。(箴言31:11,16-19)由此可见,根据摩西律法,女子享有一定的自主权,而不只是附属于男子。
另外,根据圣经,古代的以色列妇女可以自由地跟上帝沟通,与他建立友谊。例如,哈拿在祷告时,向上帝诉说自己的难题,还私下起了一个誓言。(撒母耳记上1:11,24-28)书念城的一个妇人常常在安息日求问上帝的先知以利沙。(列王纪下4:22-25)上帝甚至任用了一些女子比如底波拉和户勒大来做他的代表,而一些显要的男子和祭司也乐意通过她们向上帝寻求指引。(士师记4:4-8;列王纪下22:14-16,20)
2.有机会接受教育以色列的所有男女都跟上帝订立了律法之约,因此上帝鼓励妇女聆听祭司朗读律法,让她们有机会学习。(申命记31:12;尼希米记8:2,8)妇女也可以接受训练,在人们公开崇拜上帝的地方担任某些工作,例如在会幕供职,在圣殿的合唱团里当歌手等。(出埃及记38:8;历代志上25:5,6)
很多以色列妇女都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,有能力做生意赚钱。(箴言31:24)此外,在当时的其他民族中,惟有父亲才能教导儿子,但在以色列,母亲也分担教导 儿子的责任,不论他们成年与否。(箴言31:1)显然,古代的以色列妇女绝不是没有文化和知识的。
3.受到尊重摩西律法中的十诫明确地规定,以色列人“要孝敬父母”。(出埃及记20:12)圣经执笔者所罗门王也说:“我儿,你要听从父亲的管教,不要舍弃母亲的法度。”(箴言1:8)
律法详述了未婚男女应有的行为标准,相关的条例显示出对女性的尊重。(利未记18:6,9;申命记22:25,26)律法也吩咐做丈夫的要留意妻子身体和生理的情况,顾及她们能力的局限。(利未记18:19)
4.权益受到保障在圣经里,耶和华说他是“孤儿的父亲”,也“为寡妇伸冤”。换句话说,他会保护那些没有父亲或丈夫照顾的人,不容许别人剥夺他们的权益。(诗篇68:5;申命记10:17,18)圣经记载,一个先知死后,他的妻子受到债主欺负,耶和华于是施行奇迹,使她能够有尊严地生活下去。(列王纪下4:1-7)
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以前,一个叫西罗非哈的人死了。他只有五个女儿,没有儿子。他的女儿们请求摩西在应许之地分产业给她们。于是,上帝吩咐摩西要让这几个女子得到公平的对待。上帝说:“你务要在她们父亲的弟兄当中把产业分给她们,让她们继承父亲的产业。”从那时起,以色列的女子也可以承继父亲的产业,并传给后代。(民数记27:1-8)
上帝对妇女的看法受到歪曲
摩西律法尊重妇女,也保障她们的权益。可是,自公元前4世纪开始,犹太教受到希腊文化影响,这种文化将妇女视为次等。(请看附栏“古代著作歧视妇女”)
赫西奥德是公元前8世纪的希腊诗人,他将人类的所有难题都归咎于妇女,这个看法在公元前2世纪初开始受犹太教采纳。于公元2世纪开始编写的犹太宗教著作《塔木德》这样告诫男子:“不要跟女子说太多的话,因为这最终会令你做出淫乱的事。”
多个世纪之后,这种不信任妇女的态度,大大影响了妇女在犹太社会中的地位。在耶稣的日子,妇女在圣殿区的活动范围已经受到限制,她们只可以在女院崇拜上帝。
此外,惟独男子才能接受宗教教育。在犹太会堂里,女子很可能要坐在会堂的另一边,不能跟男子坐在一起。《塔木德》引述一个拉比(犹太宗教导师)这样说:“谁教导女儿学习《托拉》[摩西律法],就会使她变得淫秽。”由于犹太宗教领袖歪曲了上帝对女性的看法,许多男子都看不起女性。耶稣在地上时,留意到犹太人这些根深蒂固的偏见。(马太福音15:6,9;26:7-11)这些偏见有没有影响耶稣对待妇女的方式?从他跟妇女相处时的言行和态度,我们可以学到什么?基督教的信仰有没有为妇女带来舒解?下一篇文章会回答这些问题。